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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谷歌在提交給印度一上訴法庭的文件中稱,印度“競爭委員會”(CCI)之前對谷歌做出的 1.6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在很大程度上抄襲了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因此應該撤銷 CCI 的裁決。
去年 10 月,印度 CCI 宣布對谷歌處以 133.8 億盧比(約合 1.6195 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存在與 Android 移動設備相關的反競爭行為。此外,CCI 還要求谷歌不得向智能手機制造商提供任何激勵措施,讓他們獨家預裝谷歌的搜索服務。
對此,谷歌上個月下旬曾表示,將對印度 CCI 的裁決提出上訴。如今,谷歌在上訴文件中稱,CCI 的調查部門大量復制了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利用了歐洲的證據,而這些證據在印度并沒有得到證實。
谷歌在上訴文件中稱:“前后共有 50 多處抄襲,在某些情況下還是逐字逐句的抄襲。因此,印度 CCI 未能進行公正、平衡和合理的調查。事實上,谷歌的移動 App 分發做法是有利于競爭的,而不是不公平和排他性的。”
早在 2018 年,歐盟就對谷歌處以 43 億歐元(約合 45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谷歌憑借其在互聯網搜索市場的主導地位,對 Android 設備廠商和移動運營商做出了一些非法限制。去年 12 月,谷歌已向歐洲最高法院對此提出上訴。
谷歌在一份聲明中稱,之所以對 CCI 的裁定提出上訴,是因為該裁決給谷歌的印度用戶和企業帶來了重大挫折。谷歌要求法庭撤銷 CCI 的罰款決定,該案將于周三開庭。
另外,谷歌還對印度 CCI 的另一項反壟斷罰款提出了上訴。繼 Android 反壟斷罰款之后,印度 CCI 去年 10 月還對谷歌處以額外 93.6 億盧比(約合 1.13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谷歌濫用其在應用商店市場的主導地位,推廣自家的支付系統。目前,該上訴案尚未審理。
(碼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