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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由于百合佳緣先后與多名消費者簽署合同解除協議,但均未按協議規定時間進行退款,15人舉報,涉案金額共計370977.4元。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罰款33萬元。
百合佳緣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間,先后與多名消費者簽署合同解除協議,但均未按協議規定時間進行退款,存在簽署合同解除協議后不積極履行協議內容,不按照協議約定時間給消費者退款的情況。涉案舉報人共15人,涉案金額共計370977.4元。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后向各投訴舉報人要取了退款協議(合同解除協議),并通過詢問筆錄與當事人核實,當事人供認不諱。當事人在上述合同解除協議到期后15日內均未履行退款義務,未向相關投訴舉報人退款。
以上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罰款330000元。
天眼查顯示,百合網所屬的百合佳緣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此前也曾因為“未履行退款義務”而被罰款。
今年6月11日,廣州市天河市場監管管理局發出的行政處罰的處罰事由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今年4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的行政處罰的處罰事由為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結果為罰款320000元。
據主要違法事實信息顯示,第一舉報人與百合佳緣簽署《合同解除協議》后,超過約定之日達15日,百合網仍然未履行退款義務。第二舉報人與百合佳緣簽署了《終止協議》,但在超過約定日15天后,百合佳緣仍未對舉報人進行退款。
另外,在百合佳緣的《百合一對一婚姻介紹服務合同》中,其人工服務包括“在紅娘服務期間根據甲方個人檔案制定征婚方案,對擇偶要求進行精準定位”,但實際當事人只能提供《會員交接表》,稱此即為征婚方案,因其內容與一般定義的方案存在較大差異,故認定百合佳緣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服務。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百合佳緣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王長穎,注冊資本約12.57億,經營范圍包括婚姻服務;家庭服務;個人形象的包裝及設計服務;情感咨詢服務等。
百合佳緣是中國第一家通過網上實名進行交友和婚戀的服務商,以“幫助億萬中國人擁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為己任。2015年11月20日,百合網正式掛牌新三板,被稱為“婚戀第一股”。2017年9月8日,百合網與世紀佳緣重組完成。2015年12月7日,世紀佳緣與百合網合并,并正式更名為百合佳緣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百合佳緣存在的信息失真、會員信息審核不嚴、注冊門檻低等問題被詬病許久,備受消費者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