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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搜索引擎的百度已死。”知名媒體人方可成 1 月 22 日在微信公眾號新聞實驗室撰文《搜索引擎百度已死》指出:百度搜索結果中頻繁出現百度自媒體平臺“百家號”內容,內容質量堪憂。這篇文章迅速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百度搜索搜出的全是營銷號。”被稱為“國民搜索引擎”的百度到底推薦了啥?企業優先推薦自己的產品應不應該?做搜索引擎的百度跨入內容平臺的江湖之爭又面臨何種境遇?
南都記者就此采訪多位專家學者,他們表示,百度推薦百家號背后反映出平臺之間存在內容壁壘,實際暴露的是近年來互聯網平臺“流量之爭”中互相屏蔽的典型問題,平臺間互相屏蔽封殺或已傷及用戶利益。
百度搜索結果引爭議
首頁 13 條中的 8 條信息皆來自“百家號”
1 月 23 日上午,南都記者以“英國脫歐”為關鍵詞在 PC 端搜索,發現除了第二欄集中展現 5 家媒體報道,第三欄即百度百科,首頁的剩余 8 項均為百家號文章。無獨有偶,以“春運”為關鍵詞搜索也同樣出現上述情況。
有互聯網業內人士就此向南都解釋,目前百度首頁的搜索排序是產品設計所致。以“英國脫歐”為例,百度會根據內容匹配、熱度等因素抓取門戶網站和各大媒體的報道置于第二欄集中展示,后面 8 項內容則是百家號中用戶點擊量較高的文章。
首頁 13 條中為非百家號的文章僅 5 條,這個比例是否過低?該人士告訴南都,首頁第二欄集錦中的文章也不局限于 5 篇的數量,而會根據文章熱度實時更新,“不同時段,各家媒體的內容熱度會產生變化,所以及時對此欄進行更新,同一時段呈現 5 篇文章,也是考慮到人們注意力在同一時段基本只能關注到 5 個熱點信息”。
該人士介紹,根據用戶習慣和用戶體驗,PC 端和手機端搜索呈現機制也各有不同。
南都記者在手機端以關鍵詞“英國脫歐”搜索發現,在智能聚合一欄中,詳細顯示相關機構媒體報道共有 10 條,比 PC 端多 5 條,向右滑動后可選擇查看“更多報道”。
百度昨日也在微博回應稱,目前搜索結果中,百家號內容全站占比小于 10%。
優先推薦自有產品涉嫌壟斷?
專家稱歐盟曾有判罰先例高額處罰
目前百度在搜索引擎市場中占據份額第一的位置。有觀點質疑:百度利用搜索引擎的巨大流量,來為自有產品導流、“澆灌”百家號,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北京大學市場與網絡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永偉認為,百度如果在搜索引擎中大量導向自己的產品,行為類似于搭售商品。據陳永偉介紹,2017 年,谷歌因為搜索商品會在業面優先顯示 G oogleShop-ping (即谷歌提供的商品比價服務網站),被歐盟認定為在搜索結果中推廣自己的比價服務,并且對競爭對手進行了搜索權限降級,濫用了其搜索引擎的市場主導地位,操縱搜索結果不公平地把客戶引向自己的購物服務。歐盟反壟斷機構委員會就此對谷歌處以 24 .2 億歐元(約合 27 億美元)的巨額罰款,同時要求谷歌在 90 天內終止相關行為,谷歌隨之將旗下的 G oogleShopping 比價服務與主要的搜索平臺分離。
“就搜索引擎而言,應是公共利益的提供者,絕不能捆綁到自己的產品上去。”陳永偉說,企業需要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和產品意識,產品不好將遭遇消費者的自覺抵制。同時政府需要對此種情況進行監管。“這樣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和體驗,也不利于百度自身發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繼峰則持有不同意見。劉繼峰告訴南都記者,盡管此前歐盟以反壟斷法對優先提供自己產品的企業進行判罰,但目前中國對此種情況還沒有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反壟斷法》來看,判處“搭售”中的一個考量關鍵是要求消費者強行購買商品,而百度在搜索引擎中尤其是在首頁里優先推薦百家號內容,對其他競爭者產生擠壓效應,但尚未構成“強行購買”,“因此是不是涉嫌壟斷還有待考量。”在劉繼峰看來,企業優先提供自家產品,從經營者的角度無可厚非,目前市面上還有眾多提供搜索引擎服務的企業,當某一產品損害用戶體驗時,用戶還可以選擇其他產品。
專家點評“平臺壁壘”:
互相屏蔽封殺已傷及用戶利益
在各界圍繞百度搜索推薦機制進行爭論的背后,互聯網平臺間的潛規則與“壁壘”也漸浮出水面。
南都記者了解到,在中國互聯網平臺型企業爭相構建“生態系統”的當下,用流量“澆灌”自有產品、優先推薦自有內容甚至屏蔽競爭對手的現象,頻頻出現。
南都記者搜索發現,不僅是百度搜索引擎會優先出現“百家號”,在搜狗搜索引擎,也會優先推薦來自搜狐網的內容(搜狗是搜狐的股東)。
在前日舉行的 2019 百家號創作者盛典上,百度副總裁沈抖針對《搜索引擎百度已死》做出公開回應。沈抖表示,中國互聯網在逐步走向分裂、割裂,PC 時代用戶在標準瀏覽器上可以沒有障礙地訪問任何網站的內容,但是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A PP 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相互之間連接非常困難,很多內容被封鎖在 A PP 內,使得用戶的訪問變得更加困難。“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才推出了百家號,推出了百度智能小程序的行業解決方案來徹底扭轉這個局面。”
近年來隨著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媒介生態已經發生變化,隨著微信、今日頭條等 A PP 的崛起,這些新生的互聯網平臺爭相推出自己的“號”,以搭建平臺的方式吸引優質內容生產者入駐,同時為奪取獨家優質內容,平臺之間產生互相屏蔽封殺的現象,“號”的出現催生了新的內容生產、分發、傳播體系,直接挑戰甚至顛覆搜索引擎在內容獲取、分發中的江湖地位。
在陳永偉看來,內容平臺之間設置“平臺壁壘”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每個內容聚集平臺的搜索功能要好用,“未來也許將逐漸走向精細化的搜索,用戶需要什么樣的東西,就在相對應的某個平臺上搜索到,這樣也通過優質化、精細化的內容競爭來鼓勵企業競爭”。
值得關注的是,這樣的屏蔽封殺現象絕不僅限于上述領域,就在不久前,今日頭條推出社交產品“多閃”、前快播 CEO 王欣推出“馬桶 M T”、快如科技推出產品“聊天寶”,此 3 款社交 A PP 均在面世后其下載鏈接遭遇微信屏蔽。
同濟大學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旭也告訴南都記者,利用微信屏蔽競爭對手的產品的行為均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是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為何企業冒著涉嫌違法的風險,還要紛紛構建平臺壁壘?
陳永偉指出,在內容為王、流量變現的時代,企業紛紛進行生態布局,爭奪流量就是爭奪經濟效益,企業相互之間絕不會讓競爭者引流。
企業到底有沒有權限使用屏蔽封殺等手段,其邊界又在何處?知名科技自媒體人王冠雄認為,屏蔽手段的使用無可厚非,但其使用邊界應遵守兩個原則:不能綁架用戶;不能違反現行法律,這是底線。“但事實上,目前的屏蔽已經傷及用戶的利益。”王冠雄說。
(邯鄲網站建設)